证券代码:000769 股票简称:*ST大菲 公告编号:2005-023 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普通股股 票,股票简称:*ST大菲,股票代码:000769。 二、 2005年5月3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5]50号《关于沈阳菲菲 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2002年、2003年、2004年连 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 订)》第五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7条的规定,决定公司股票自 2005年6月2日起暂停上市。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如符合下 列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在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半年度报告; (二 )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 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导致公司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流 动资金严重短缺,生产经营停滞,公司无收入。为使公司能够在2005年上半年达到盈利 的目标、公司股票能够恢复上市,针对以上情况,公司正积极寻求优质资产置入公司, 使公司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 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或者 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显示公 司出现亏损; (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首个半年度报告,但未 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五)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经核准后,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 露的恢复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八)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九)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上市公司关闭。 五、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时对公司资产 重组等事宜做出相关的信息披露,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阳河区十三纬路70号 联系 电话:024-22719061 传  真:024-22719452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人:田艳 特此公告。 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