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9 证券简称:*ST大菲 公告编号:2005-024 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5日上午10 时在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70号顺翔园大厦501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2人,所持(或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0,567,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8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赵也飞先生因公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特 授权董事刘殿良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的提案: (一)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议案》 同意40,56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瑶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议、决 议公告。 (二)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