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9 股票简称:*ST大菲 公告编号:临2004-016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在沈阳市 金华园宾馆商务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韩永华董事因身体原因 未出席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特授权郑海英董事代为表决;徐国钢董事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特授权赵也飞董事代为表决;顾丹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特授权 王敏董事代为表决;刘新董事因辞职未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做任何授权。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也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二OO四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刘新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已接受其辞职,并 对刘新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股东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双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迁址的议案》; 公司自2002年初收购“大连盛道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入资本市场,迄今已近三 年。三年来,由于受资金制约原因影响,公司原有产业没有得到更大发展,使公司进入资本市 场后,拟将部分产业移师大连的计划无法实现,故本公司除证券业务以外,在大连没有其他任 何业务,形同虚设。长此以往既加重了公司的费用负担,同时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的管理。鉴于 此,为了更好的加强公司的管理,减少费用开支,决定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大连市迁往沈阳市。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拟定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大连市迁往沈阳市,因此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改,修改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大连市中山区捷山街奋斗巷30号 修改为: 公司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2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双良先生,1966年3月出生,毕业于东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 师,中共党员,沈阳市直属商会会员。 1990年1月至1992年9月,辽宁省物资局辽宁物流研究中心,物流管理室研究人员。 1992年10月至1996年12月,辽宁省物资局辽宁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先后任交易处副处长、 期货处处长。 1996年12月至2001年5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管理总部,先后任交易部负责 人、投资银行东北分部副经理、营业部副经理。 2001年5月至今,参与创办沈阳宏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